民权县商务局积极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
民权县商务局 时间:2018-09-22 14:30 浏览量:
民权县商务局积极开展评选
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
8月6日上午,县商务局四楼会议厅,积极召开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专题会议正在召开。党组书记、局长金守波主持会议并讲话,副局长王景新传达民权县人大常委会文件,民人常[2012]11号《民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》活动的意见(2012年7月2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和民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实施细则。
会议要求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制定《民权县商务局关于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》活动实施细则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。
一、2012年考评单位:(一)法检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28家;(二)政府事业序列17家;(三)垂直系统25家。
二、2012年评选奖项:2012年奖项设置“人民满意单位”15家。即法检两院和政府组成部门6家,政府事业序列4家,垂直系统5家。
三、评选条件:
1、班子建设好。2、队伍建设好。3工作业绩好。4、服务意识好。
四、建立台账
五、评议办法:评议以平时督导、征求意见和年终评议为主。
商务局由第二督导组负责督导,组长:冯彦伟。
党组书记、局长金守波对此项活动注意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