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权县商务局积极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

民权县商务局 时间:2018-09-22 14:30 浏览量:  

民权县商务局积极开展评选

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

    8月6日上午,县商务局四楼会议厅,积极召开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专题会议正在召开。党组书记、局长金守波主持会议并讲话,副局长王景新传达民权县人大常委会文件,民人常[2012]11号《民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》活动的意见(2012年7月2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和民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活动实施细则。

会议要求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制定《民权县商务局关于开展评选“人民满意单位”》活动实施细则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。

一、2012年考评单位:(一)法检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28家;(二)政府事业序列17家;(三)垂直系统25家。

二、2012年评选奖项:2012年奖项设置“人民满意单位”15家。即法检两院和政府组成部门6家,政府事业序列4家,垂直系统5家。

三、评选条件:

1、班子建设好。2、队伍建设好。3工作业绩好。4、服务意识好。

四、建立台账

五、评议办法:评议以平时督导、征求意见和年终评议为主。

商务局由第二督导组负责督导,组长:冯彦伟。

党组书记、局长金守波对此项活动注意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二年八月六日